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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危机升级: 监管部门都去哪里了?
  • 2015/12/18 15:44:03
  • 类型:原创
  • 来源:电脑报
  • 报纸编辑:电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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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报在线】 12月12日,《货币战争》作者宋鸿兵在太原被打了——他原计划在某酒店做一次演讲,演讲还未开始,上百投资者就手举“站台泛亚,坑害百姓”的字牌,大喊“骗子”冲上讲台包围了宋鸿兵。


7月21日,泛亚“日金宝”投资者在云南省金融办大门口“讨说法”

 


宋鸿兵太远被围堵


宋鸿兵被打、郎咸平被围

 

    12月12日,《货币战争》作者宋鸿兵在太原被打了——他原计划在某酒店做一次演讲,演讲还未开始,上百投资者就手举“站台泛亚,坑害百姓”的字牌,大喊“骗子”冲上讲台包围了宋鸿兵。

同一天,千里之外的上海,知名经济学家郎咸平在上海商城的活动上,遭遇几百名“上海大妈”“郎咸平滚出上海”的围追堵截。

究其原因,都是因为宋鸿兵、郎咸平曾为泛亚站台发声。泛亚是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简称。2015年9月,泛亚短时间内近400亿元资产人间蒸发,约22万名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在此前,宋鸿兵、郎咸平、茅于轼、吴法天等专家在站台时高呼其实“泛亚是互联网金融,值得投资......”

差不多同时,涉及80多万人、700多亿元规模的E租宝投资者,在极度无助和恐慌中度过了几天后,也在无数QQ群微信群众计划维权行动。“我们只想拿回自己的血汗钱,不然没法活了。”一位投资者说。

    这些只是风雨飘摇的互联网金融危机升级最新案例而已。相关数据显示,在这尚未结束的一年,就有近1000家P2P平台跑路。最新案例是,12月14日,“每月所融金额高达十几个亿”的P2P金融大大集团被警方查处。

“毫无疑问,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已经走到了需正本清源的关键节点。”知名电商观察者鲁振旺说,让他难以想象的是,如此简单的庞氏骗局为何如此盛行和猖獗,却没有引起监管机构的重视,甚至被媒体、专家、当地政府广为宣传力挺。

“鸵鸟政策”给非法集资提供保护伞

  

      监管困局和缺失,在一定程度上“成就”了3M、泛亚这样的互联网金融骗局。

     “上面不让查,查了泛亚就得死。”在兑付危机之后,多批次投资者赶赴云南,向泛亚监管机构讨要说法时,得到的是一个让人绝望的答案。

      投资者出示的多份信访回复材料显示,从云南省金融办到昆明市金融办,再到昆明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均以所反映的问题不在受理范围内拒绝受理。

      2010年,泛亚作为昆明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由政府批准设立。在2011年4月21日泛亚的“成立暨开市庆典”上,时任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敲响了开市第一锣。今年7月,仇和因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

 政府批准设立并由政府设立监管委员会监管,这是泛亚在其“日金宝”高达13%的年化收益率宣传广告中重点突出的部分。很多投资者们称,这是他们信任泛亚的基础,泛亚也因此得以吸引大量的互联网用户投资。

     “一些地方政府过于热衷发展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往往给一些项目开通绿色通道,默许各类P2P成长,甚至为其‘站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互联网金融经济研究专家认为,实际上没有几家P2P能符合将要出台的监管办法,但“鸵鸟政策”给非法集资提供了保护伞,给投资者造成极大误导。

     “去年四月我就在媒体发声,重视P2P监管,防止骗局,可惜我人微言轻。”在鲁振旺看来,当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随意开一家P2P公司时,出大事也就成了必然。

 在近日的在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论坛上,互联网金融骗局同样成为金融界大咖讨论的焦点:金融诈骗一再得手,暴露出金融监管体制的弊端,是一些地方政府无序金融竞争的必然结果。

 更大的问题是随之而来的监管缺失、推诿责任。12月8日,在本报以大篇幅报道了MMM互助金融社区骗局之后,《人民日报》也揭示了地方监管部门少作为、难作为的消极现状。在亲身调查中,记者连续遭遇了来自银监会、公安经侦大队、工商稽查大队等相关部门的一系列各说各话、推诿责任的闭门羹。

监管主体银监会:很难有效监管

 

     那么,一个问题是,P2P金融没有任何部门负责监管吗?

     其实不是。金融行业主要监管机构,自然就是一行三会。“一行”指央行,负担的是整个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一般不会直接插手管理。对负责资金存管的银行而言,并不承担融资项目、借贷交易信息的真实性的实质性审核责任。

   “三会”指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都有明确的行业和被监管机构名单。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确定“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等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在此之前,银监会其实就已意识到了自身的职责——早在2014年4月22日,银监会就规定P2P不能碰触4条红线。同年9月,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在参加论坛时表示,银监会已明确P2P不能建立资金池等十大监管原则。他说,按照思路,市场90%的P2P都要关门。

     2015年1月初,银监会宣布进行机构调整,首次明确网贷平台由新设立的普惠金融部监管。这是银监会自2003年成立以来的首次架构大调整,并将有限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向前台监管部门倾斜。

     值得注意的是,从“四条红线”到《意见》的出台,监管的确在向前走,也明确了监管主体为银监会,但是不得不承认走得很慢,甚至变成“空头文件”。

银监局主要负责银行业机构的监管,对P2P这一块,不太了解,之前也没有接触过P2P监管。”11月底,位于山东日照的网贷平台鑫利源跑路后,日照市银监局相关人士对记者如此表示。

从业者对此并不奇怪,一位P2P从业者对记者称,被频繁提及、研究的监管细则,至今尚未出台,地方银监局很可能根本不知道如何监管P2P。

 那么,是银监会不作为吗?

 

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

 

业内人士称,这其实冤枉了银监会。

    12月12日,在E租宝被查后,北京及各省区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了专项处置工作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所谓“属地原则”,是指“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因此,e租宝这类P2P的真正监管主体,其实就由银监会落到了地方金融监管局。泛亚的例子同样解释问题。云南省证监局早就发现泛亚的问题,但是最终处理方法是推给云南省金融办,要求“谁设立,谁监管,谁负责”。

为何出现这一状况?记者调查发现,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与大多数国家不同,国外金融监管机构主要“管产品”,而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则是“主体监管”,即“管机构”。且为分层监管,全国性的大银行、大机构归北京方面管,而地方性的小银行、小贷公司等则归地方金融办管理。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出了问题的产品,应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监管,但问题是,在出事前,谁也搞不清它的具体业务,到底是创新还是骗局。一些P2P金融产品设计得很复杂很有迷惑性,可能涉及所有业务,范围波及全国,加上地方的”保护政策”,这带来了监管难题,也让监管细则迟迟无法出台。

另外,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力量薄弱,具有专业知识储备和金融监管经验的人才较为缺乏,也让监管很难落到实处。

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各省级金融办平均只有30多名工作人员,少的不到10名,专职监管人员一般只有3到5人,却要监管全省数以百计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因此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情况,风险事件频发。

    

公安部门:找不到组织者很难受理

 

  在监管法案出台之前,银监会无法有效监督,公安部门往往只能是等到平台出了问题,才开始介入,造成了事态的扩大,投资者维权之路漫漫维艰。

那么,公安经侦部门,为何不能提前介入呢?

根据记者了解,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公安需要介入的情况主要有两个情况:1.群体事件,2. 明显的违法行为,比如洗钱。但是很多互联网金融骗局,都批着各种“普惠金融”、“互联网+”、“互联网创新”的外衣,公安部门很少能获取具体的违法违规的内容,只有等资金链断裂跑路了,才在明确证据下由公安经侦部门介入。

 有明显传销性质的MMM互助金融骗局就是如此,由于“没有受害者、找不到组织者”,即便人民日报卧底记者带着一大摞材料,仍然“没法受理”,因为“刑法规定没有‘传销罪’的罪名,只有‘组织、领导传销罪’,找不到领导(传销)的,就没法管。”

     在e租宝这件事上,公安如此快的介入,是因为公安部门掌握了部分铁证,比如有媒体披露它账上一共只有20亿左右的资金,有一部分资金流向东南亚,这种明显的转移资产和洗钱行为,不由得公安不提早介入。而市场上其它自融自保的P2P,却还有大部分没被调查。

     此外,根据记者了解,除了银监会、金融办和公安部门,还有一个部门可以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那就是“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该会议由银监会牵头,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等18个部门和单位参加。这里面的监管难题是,大家都是部级单位,除了全国层面,地方上也有非法集资办公室,挂靠在当地各部门下面,并没有执法权,因此在协调上面会遇到难题。

    “更重要的是,现在很多互联网骗局都是全国性的,服务器甚至在国外,一地的非法集资办公室想要调取证据、实施执法根本是鞭长莫及,只能层层上报,等到有了结论,早就有太多人上当受骗了。”一位观察人士表示。

 

监管效果要看地方能否落到实处

 

“我们业内也希望监管细则早点出台,好正本清源。”一位P2P行业人士说,在目前P2P金融危机升级下,几乎所有平台都受到不小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监管细则出台迫在眉睫。有消息称,包括P2P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管理办法已处于内审阶段,将于本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其管理办法的总体思路是,实行负面清单制,同时,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地方金融办负责风险防范与处置。这意味着将不发牌照,而是采取类似小贷协会的管理方式,推动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等。

  但业内人士也有担忧,央行南京分行行长周学东就指出,“解决互联网金融问题,绝对不是发牌照那么简单。”在他看来,非法集资所暴露出的问题太多,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制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额信贷机构管理及风控专家嵇少峰、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李爱君都抱有同样的观点,他们认为,P2P作为民间金融互联网的表现形式,早已超过了传统金融监管的范畴。只有进一步细化、明确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对非法金融行为的前置执法与打击力度,P2P才有可能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是一个多元化的监管,不论是监管的主体还是监管的方式。更重要的是,要在地方落到实处。”李爱君说。

 
本文出自2015-12-21出版的《电脑报》2015年第50期 A.新闻周刊
(网站编辑:Cheng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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