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8/7 9:59:52
- 类型:原创
- 来源:电脑报
- 报纸编辑:电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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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上海市民发现,前往快递网点或自助柜机寄送快递时,还需要进行人脸验证。大家不禁有些疑惑,怎么寄快递也要“刷脸”了?
无独有偶,部分北京市民也表示自己在寄快递时遇到了被要求人脸识别的情况,只有人脸识别才可顺利寄出快递。
难道现在寄快递都要先录入个人人脸信息了吗?有消费者就此问快递员为何要“刷脸”,快递员表示:“现在管理变严格了。”
对此,上海网络辟谣公众号回应:只是试点。
据上海网络辟谣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的消息,近期,国家邮政局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各总部寄递企业进行企业内部实名收寄管理制度、实名收寄整体流程、企业信息系统收寄流程等进行流程再造。对于初次在某品牌快递企业寄件的,需出示、查验、登记身份信息,第二次寄递的,需查验身份信息。
对于人脸识别技术,作为身份信息识别的辅助,目前,正在试点应用,不作强制性推荐。
当下,刷脸这个动作,正越来越多地作为身份识别途经进入到人们的生活,无论是入驻宾馆、酒店,进入小区、写字楼还是观看演出、赛事以及办理各种业务,都被要求刷脸。
同时,市面上形形色色的人脸识别系统开始出现,似乎任何商家都可以买一套人脸识别产品来“收集人脸”。
随着对刷脸的接触增多,大家也开始担忧起个人信息安全,毕竟关于人脸识别技术引发的社会问题确实不少。比如倒卖人脸信息、非法查阅或买卖图像监控信息、用人脸信息进行深度合成从而开展诈骗等。
2023年8月,国家网信办公开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到,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必须遵循“最少使用”和“最小存储”。
“最少使用”,即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
“最小存储”,即除法定条件或者取得个人单独同意外,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不得保存人脸原始图像、图片、视频,经过匿名化处理的人脸信息除外。这两者要素缺一不可。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有相反规定,否则必须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
单独同意,就是禁止采取“一揽子”条款,而必须单独就处理个人的人脸信息获得个人同意,而个人同意应当建立在个人充分知情的基础上。使用人脸识别的主体必须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告知个人处理人脸信息的目的、用途及必要性。
上述种种构成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红线”和“底线”,要遏制人脸识别技术的误用和滥用,除了靠商家、企业的道德自律,还需要相关部门的强力监管与督促落实。
所以,如果你遭遇了强制刷脸的快递网点,建议积极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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