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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审后播,网络剧带上紧箍咒
  • 2012-7-16 13:29:06
  • 类型:原创
  • 来源:电脑报
  • 报纸编辑:黄旭
  • 作者:邱力力
【电脑报在线】网络剧、微电影的头上从此套上了紧箍咒。7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称根据网民的呼声和业界的要求,按照“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络剧、微电影等节目一律先审后播。

    此外,还明确提出,开办网络剧、微电影的视频节目服务机构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节目制作许可证”以及“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

 

    记者还采访了解到,优酷、搜狐等网站都已设立了自己的审查小组。记者获悉,许多网络平台通过各种途径早一步知道了限播令的颁发,许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此政策的下达将对网站上视频的数量和积极性都造成一定的影响,通知下达后,网络自制剧和微电影的数量将急剧减少。

 

    爱奇艺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下达对许多把关不严的网络平台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并称网站在做视频时就应对视频的质量把好关:“我们做视频时就对视频的质量和内容作出了很高的要求,包括画质是不是好,题材是不是积极向上。”

 

    搜狐视频CEO邓晔昨日回应称,将通过各种途径落实限播令:“会认真落实规定中的各种办法,使网友们能够从搜狐视频获得更多向上、健康、精彩纷呈的视听享受。”

 

    但业界也传出了担忧之声。由于目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已基本处在停止审核发放状态。这使得相关许可证变得十分紧俏,有可能出现一批挂靠公司,如何监管需要重视。

 

    对于网络剧和微电影的审查通知,网友们十分感慨,“这条政策一下达,微电影和电影正式没区别了。”也有网友对此表示支持:“早就该管了。一些网络剧中的情色和暴力内容肆无忌惮,对青少年有着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

 

    一些人则担忧限播令会扼杀网络文化的创作。上海大学影视技术学院教授石川认为,网络“限播令”的下达可能会扼杀了部分有才华的微电影创作者:“许多有才华的微电影创作者的想象力将受到限制,因为他会考虑到很多题材可能会通不过审查。”

本文出自2012-07-16出版的《电脑报》第28期 A.新闻评论周刊
(网站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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